附件4: 山东大学课程命名及课程号编码规则 一、课程命名规则 1.课程名称要符合专业要求与国际规范,严格准确。对于使用汉语或双语授课的课程,要分别确定“中文名称”与“英文名称",对于使用英语授课的课程,可只确定“英文名称”。其中,“中文名称"不能用缩写或简称,“英文名称"可根据国际惯例使用缩写或简称。 2.课程的“英文名称”中单词之间要有空格,除介词之外,首字母应大写. 3.双语课程不在课程名称后面标注“双语”字样,而是根据课程号来区分;全英文授课课程的课程名统一采用“英文名称”,同样根据课程号区分. 4。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在课程名后加“实验”,独立开设的上机课在课程名后加“上机”,独立开设的课程设计课在课程名后加“课程设计”等。 5.分多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加(1)、(2)、(3)等以示区别,括号前面不留空格。 6.分难度级别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加等罗马数字以示区别,I为难度级别最高,依次递减,罗马数字前面不留空格。 7。其他专设课程等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在课程名称后面添加区别标志。 二、课程号编码规则 课程号为8位: 000 0 000 0 第1-3位为开课单位代码; 第4位为课程层次代码 第5-7位为流水号,从001开始; 第8位为区别码。 见下表: 开课单位代码 0 其中: 开课单位代码:3位数字,指该课程的开课单位或者课程负责建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代码,不足3位的,前面补充“0”。 课程层次代码:1位数字,表示该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层次. “1"表示通识类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 “2"表示基础类课程,包括学科基础平台课和专业基础课; “3”表示专业类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表示高级课程,包括与研究生对接课程等 流水号:3位数字,某个开课单位或课程负责建设单位的所有课程统一编号,不按课程层次重新编排.对于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完全一致仅授课语种不同的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采用同一个流水号,依靠区别码来区分。 区别码:1位数字或字母,主要表示授课语种。可根据需要扩展. “0”表示汉语授课; “1”表示英汉双语授课; “2”表示英语授课; “3”表示其他语种授课。 0 0 课程层次代码 0 0 流水号 0 0 区别码 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04d708e2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