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内部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 1、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2、根据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编制相关会计凭证。 3、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4、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5、 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e0db4e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