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申请书 一、本人自愿且获得监护人同意申请参加课后服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规定,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好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学生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禁止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禁止课后服务上新课和集中补课。 二、监护人自愿申请参与和支持课后服务的作业整理课和兴趣特长课,为了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积极创造更好教育条件,让孩子在学校轻松学习、快乐成长。 三、本人自愿向智康课后服务学校缴纳课后服务公益性成本费。学期总课时不少于130节,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每节课成本费低于5元,本学期乡镇学校收费560元,城区学校收费640元。 四、本人参加课后服务期间,积极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本人不得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将由自己承担。 五、本人在课后服务结束后,由监护人全权负责本人的人身安全。 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课或临时无法接孩子,做为监护人本人事先向班主任报告,由课后服务分校区妥善跟踪管理,确保孩子安全。 七、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并申请参与课后服务 本人(学生)签字 : 家长(监护人)签字: 本人所在班级: 家长联系电话: 课后服务学校 分校区 20 年 月 日 | 不参与课后服务 — 1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f7864dd8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