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健全法制、完善制度 ——努力开创反正不正当竞争执法新局面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日益深入,国内市场走向开放性,竞争不断地引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市场环境和经济总量有了长足进步。然而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市场主体的趋利性预示着市场必然蕴涵着发展的不稳定性和市场竞争的不正当、不公平的危机性。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十一年来,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卓有成效。对于很多不正当竞争案件都做出公正的裁判。有效地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扫清了道路。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当前反不正当竞争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面上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公平交易行政执法中,其基本任务就是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竞争主体的各项合法权益,制止和惩办各种有碍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现在我们行政执法依据的法规显然滞后,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同时,随着新的职能调整而法规的修改又未能跟上。这势必影响到行政执法依据的效力和执行机关的效能。 〔二〕服务、发展与执法的矛盾 现在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工商有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把服务与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讲服务就是要放宽政策、降低条件,要少检查、少罚款、少收费,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 ,无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为企业服务,无视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调为地方经济服务,无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 〔三〕经营者素质不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 知法是守法的基础。可是许多经营者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也不懂,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熟悉。经营者总体素质不高,法制意识淡薄,直接导致了许多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和屡禁不止,如无照经营、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亮照经营等等。而消费者缺乏举报违法经营行为的主动性和责任性,普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本地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为了那么一点小事而较真”的思想,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强,在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这些违法经营行为的产生和蔓延。 〔四〕执法水平良莠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部分执法人员以前从事的是非公平交易执法工作,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因此,这一部分人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 〔五〕、部分经营者诚信缺失 当前我国存在的诚信问题尤其严重,这是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扩大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立社会诚信在当今中国迫在燃眉。反不正当竞争应以多种形式,多维调控,形成更大的综合性机制,以约束不正当竞争的扩大。如可以通过现代发达的通信技术,以诚信指数作为衡量市场主体诚信度的一个参考,以诚信量化表达其市场诚信度。这样可以有效预防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公平交易执法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标准造成的,另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82336586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