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经、管理)7000元、(教育艺术、医学)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7000-13000元。 (农业推广、兽医、教育、文物与博物馆)7000元、(应用统计、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公共卫生)8000元、(药学硕士、中药学)9000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工程、翻译、法律、体育)10000元、(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保险)11000元、(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12000元、(工商管理,艺术、风景园林、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13000元。 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在以上规定标准范围内自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1、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由各学校在规定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5f20f7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