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提高人员素质培训,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健全规章制度,达到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危害的效果,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及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控制。 2 相关文件及术语 2.1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东省消防条例》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2.2 术语 消防器具及消防设施:指国家法律法规所指定要求配备的各类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 自动消防设施:指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等系统设施。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规章制度 4.1.1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4.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4.1.3 公司生产部依据《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利于消防工作的开展。 4.1.4 公司现场工业动火,必须动火手续齐全,符合作业规程。 4.1.5 涉及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部门相关规定,严禁无证作业、违章作业。 4.2 人员管理 4.2.1 公司内部建立自上而下的消防管理网络,上级组织负责监督、指导管理下级组织的消防管理工作,下级组织负有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管理工作的义务。 4.2.2 公司及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a)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b)本单位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2.3 涉及油库等特殊作业岗位的员工,应通过专业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4 公司除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管理组织,还应当建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伍,对其进行培训、管理,以应对突发火灾。 4.3 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 4.3.1 公司所属生活、生产及办公区域均应依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具、消防设施,并保证数量及质量。 4.3.2 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应由公司生产部统一调配。 4.3.3 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的维护应有专人管理,实行定期维护,及时检查,及时更换。 4.3.4 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应当通过国家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3.5 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挪用、拆除或停用。 4.4 灭火救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8c185741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