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如下: 一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二、夜间值班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尽心尽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明确谁值班谁负责。 三、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定岗,坚守岗位,经常不断巡逻、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班。 四、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五、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并接班时双方一起巡查幼儿园的门、窗、水、电源等情况,确保安全后方可接班,并在交班簿上签名。 七、夜间关门后,闲杂人员不准入园内,其他部门领导检查者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并在登记册上签名由值班人员陪同。 八、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全方位多角度巡查。值白班人员不准睡觉,更不准在值班室留客闲聊、打牌、喝酒、空岗。 九、巡查内容:教学楼1——3楼各班级、寝室、办公室、监控室、配电室、库房、卫生间、舞蹈室、美术室、图书室、备课室、食堂等;有无可疑人员进出;有无损坏大型玩具及设施、设备等情况。 十、火警电话:119 盗警电话:110 十一、门岗值班时,认真作好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登记。晚上作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五、门岗工作人员,夜间要不定期进行巡逻,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幼儿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02b1d15a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