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之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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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之矿

作者:盛可以

来源:《语文教学与研究·上旬刊》 2015年第12



盛可以

写了十三年小说,还没写出心满意足、死而无憾的,想想是该羞愧的。阿Q会说,不满意才好,那样才有劲头写下去,活得才有意思,真要是写出了心满意足死而无憾的,后面的日子怎么过?阿Q总是会安慰人,如果说生活应该永不失幻想和希望,阿Q的话有道理,但具体到写作这件事情上,恐怕有所不同。一个人持续不断地写作,应该是写作本身的吸引,否则,怎么理解一个诗人的写作呢?既无社会地位,也无经济效益,出版诗集的更是罕见,诗给诗人唯一的报酬就是诗。诗人张枣说过一句话,写作纯粹是一个美学过程,完全独立于社会,不受任何需求所左右。我很赞同。这句话里包含了写作过程中的一切情感。

有两件事情能让时间溜得飞快,一件是打牌,一件是写小说,两者的相似在于,握一手牌,打法最重要。在小说中对人和世界进行肆无忌惮揣度、探索、解剖、搬弄是非——这就是虚构的魅力。生活像流水,点到为止,就像无数的微博短讯,事件在发生、折叠、覆盖、遗忘,人们在痛苦,在遭遇,在变化,而小说就是展开这些皱褶,挖掘隐藏的、幽暗的、真实的以及种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一条新闻线索,激发了杜鲁门·卡波特写出深入人心的《冷血》,詹姆斯。凯恩完成杰出的《邮差总按两遍铃》,以至于加缪自称,没有《邮差总按两遍铃》,就不会有他的《局外人》。可以肯定,小说的原材料到处散落,在身边的任何角落,街上可能就走着一个小说人物,饭桌上某个人的一句话,可能就敲开了一篇小说的开头,甚至不乏根据梦境创作小说的,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验。

长久地写作,可能会惯性地处于现实和虚构混沌不清的状态,不关心新年的钟声,但会仔细感受二月春风划过脸皮的锋利,从一只玻璃瓶摔裂的声响,想象碎片迸溅的姿态与方向,像烟花一样。写作这回事如影随形,成了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它始终是我的第一爱好。对事物敏感,不失好奇心,对写出脑子里的故事保有持续的热情,这种热情统领一切,其他自动退居下位,我知道,只有死亡才能终止写作这件事情。

粗略回忆过去的写作,不乏草率与粗暴的处理方式,过于散漫随兴,有些作品甚至让我觉得难堪,想把它们消灭干净,但在互联网时代,你没法抹掉自己的历史,加上网络侵权,坏小说和好小说一起被数不清的网站盗用,毫无办法。作家阿乙说,他为自己写过一些幼稚的作品感到羞耻,我很理解他的感受。但意识到该这么写,不该那么写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唯一能做的是,更谨慎,更有耐心,像一个出来觅食的动物初出洞口那样,敏感戒备,四下嗅察,避免鲁莽地一下子就跳进危险的处境里。

所以,这些年我所积累的,有很多关于失败的写作经验,我知道自己每一部作品的缺憾,也记得每一篇作品的缘起。我不喜欢说“灵感”。马尔克斯认为,“灵感”这个词已经被浪漫主义作家搞得声名狼藉,那意思大概就像杜拉斯或张爱玲被小资们用来装饰门庭。我本身对“灵感”很有偏见,它就像一个轻佻的少女向你扔来一片桃花,太轻盈,难以落到实处,它更适应于诗歌和散文,比如张旭“酒醉书狂草”,李白“斗酒诗百篇”,酒容易激发诗人的灵感。对于复杂迂回的长篇小说,如果硬要扯上灵感,它就只是一点星火。但不能否认,这一点星火也许是可以燎原的。比如卡夫卡之于马尔克斯,《变形记》的开头,“一天清晨,格里高尔从烦乱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可怕的甲虫……”这句话对马尔克斯的启发,卡夫卡带来的这一小点星火,烧起了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的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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