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法思考——以漆多俊先生国家调节理论为中心展开 孙晋;钟原 【期刊名称】《经济法论丛》 【年(卷),期】2017(000)002 【摘 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政府而起,改革的任务和进路由政府而定,对改革的基本问题从经济法的角度进行探讨乃改革题中应有之义,国家调节理论能够解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因,也能够解答改革向何处去和如何推进改革等基本问题.供给侧管理以有效的市场调节为前提,此乃各国共性;中国供给侧问题的特殊性在于因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而引发的结构性失衡,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应双管齐下.鉴于改革本身属于国家调节的范畴,通过改革强化市场调节和优化国家调节,实质上就是对国家调节予以法律规制和保障,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将国家调节限定在维护市场竞争的法治维度内,法律保障的重心在于以市场规制法为主要法律保障. 【总页数】24页(P1-24) 【作 者】孙晋;钟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一体两翼:当前中国经济法学人的任务——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漆多俊教授访谈2.究本探源·以窥其理——重读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3.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成熟与研究方法的突破--评介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4.经济法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评漆多俊先生《经济法学》一书5.国家调节说的经济法体系之国际适用性研究——以日本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与经济法理论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dbc38c32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