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认证贯彻落实泰教师训〔2016〕2号《关于开展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经我校研究研究,决定开展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现将整改报告汇报如下: 1、在寒假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行为。 2、开学初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3、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4、学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5、利用校委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大沙坡联小 2016.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14fbe8f12d2af90342e6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