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债券交易统一实行券款对付结算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汇综合规定债券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13]313号 【发布部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布日期】2013.11.25 【实施日期】2013.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债券交易统一实行券款对付结算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3]313号) 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12号,自2013年12月9日起,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统一实行券款对付结算方式。为做好结算方式事前控制、降低市场成员操作风险,本币交易系统将在12月6日进行系统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12月9日起,市场成员在本币系统前台达成交易时只能选择券款对付结算方式(以下简称DVP)。具体方式为:现券买卖(含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1ec96a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