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销会上买的商品出了 问题找谁赔偿? 日常生活中,一些商家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会举办一些展销会,以低价促销的策略吸引消费者。可是,一旦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又找不到销售者,应该找谁赔偿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因为展销会这种销售方式具有临时性,待展期结束后,参展的商家就会撤离,等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了质量问题再想去找销售者赔偿,往往已经找不到销售者了。不过消费者也不用着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根据此条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展销会期间可以找销售者要求赔偿,在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因此,在展销会结束后,商品的销售者与展销会的举办者实际上对消费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消费者即使找不到销售者,也能从展销会的举办者那里获得赔偿。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消费者不用担心赔偿问题。 法律规定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租赁者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其目的是弥补展销会和柜台租赁这种短期销售行为方式的不足,因为这种销售方式很可能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且消费者难以得到赔偿。当然,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租赁者的赔偿责任其实只是一种替代赔偿,在向消费者赔偿后,他们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追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3041b6ad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