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 李白好酒,一饮三百,千杯醉不倒。他是诗仙,更是酒仙。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袖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确,他的诗是“啸”出来的,如此豪迈地作出的诗,自然也是豪迈的。 李白最吸引我的,便是他生来万丈豪情,活出淋漓极致。“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用在他身上在合适不过。他爱喝酒,于是他就去喝酒:“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以一个极高极豪放的姿态告诉众人:我要酒,不要钱。 《将进酒》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李白诗,其原因在于这首诗将我欣赏的礼拜的两个特质发挥到了极致。“人生得意须尽欢”,不管前途,只管在途,这正是他所活出的淋漓尽致。他以“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傲气,“千金散去还复来”的豪情,将酒也饮得充满诗意。于是这酒,便化作了诗,从李白口中长啸而出。 他就连追求功名也显得毫无拘谨。他“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毫无世俗中人的卑躬屈膝,反而在官场不顺他意时明目张胆地说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或许有人认为他超脱出世俗,但我认为,他并未真正超脱。他只是不想考虑太多将来,只想活在当下。所以他才能抱怨之后豪迈一笑,继续过他的生活。 李白的一生是恣意的。他能与友人一饮三百,也能与群季秉烛夜游。他有他的悲哀无奈,但他总能在酒中寻得自在。他有直吞山河的气势,写出蜀道、天姥之高绝;又有“十五好剑术”、手刃数人的侠风,写出侠客之绝尘。他是诗中豪侠,又是酒中谪仙,他这一生活得淋漓尽致,透着万丈豪情。 我想他这样“袖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真与美,在别人身上,再难见到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a0138658f5f61fb7366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