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散文随笔:活过,写过,爱过 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人生也是。只要我们活过,爱过,努力为之奋斗过,就无怨无悔了。 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墓志铭是这样一段话:活过,写过,爱过。 简短的六个字,似乎轻轻松松就把一生做了总结。但细想这三段曾经,分量却不轻,有挣扎的印迹,也有为之欢呼的喜悦。 什么样的爱会让人在暮年说:我爱过! 我想,那段“爱过”的记忆一定是甜蜜的。但甜蜜的背后一定还有隐隐作痛。因为扎进心底的感触,只有在痛的刺激下,才能迸发出甜的记忆,永远留存在脑海之中,消逝不去。 司汤达在他的《爱情论》中,将男女间的情爱划分为激情之爱、情趣之爱、肉体之爱和虚荣之爱四种。 肉体和虚荣之爱自然算不上爱情。司汤达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激情之爱。 但激情之爱虽然浓烈,醉人心迷,却难以长久。就如夜空中流光四溢的焰火,碰撞后的燃烧固然绚烂,却注定要灰飞烟灭。 这种燃烧能让人疯狂,丧失理性,难以抵抗,却又被人向往与追求。更有甚者,会用爱情中的激情触发灵感,从而完成艺术上的创作。但这样的激烈过后,往往愈加不能接受平淡。所以,总会有接连不断的爱情,和更加孤独的心灵。 如果说激情之爱是道烈酒,喝过之后,让人头晕目眩,难以自持;那情趣之爱就如低度的甜酒,一点点微醺却能恰到好处——有些醉意,而又不失理性。 虽然这点理性,使爱情有些保留,有些防范,但它更似一道安全堤防,使男女情爱更易长久地维持下去。 完美的东西总是不会存在太久,缺憾反而使生命力更加强健。若当一个人能够说出“爱过”时,我想,他所经历的爱情,无论是炸裂后的灰飞烟灭,还是自觉于安全中的平静,其心中的影像一定有过美如烟花般的绚烂。 一个人的一生若能如己所愿,爱过了,也算是得到了生命的厚赠。若还能写过,那将又是何其的富足。 不是所有的写,都能称其为“写过”。真正的写,一定是忠实于自己、提升于自己、满足于自己的写。 我倾佩那些在写作中敢于撕裂自己、剖析自己,让读者看清生命本相与实质的人。这样的勇气,不是想写、能写就可以具备。 写作,向来不是抬高自己的行为,它需要真实揭露的勇敢。若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不能正视文学创造的人,怎敢轻易暴露自己的思想与灵魂——衣不遮体的羞耻感,就足以裹足不前。即梳理不了自己,更提醒不了世人。 若能通过写作,将生活提炼与升华、将思考付诸于笔端、将现实表露于文字,在历史的进程中留下自己的“声音”,就足以使自己欣慰了。 若能这样的爱过与写过,他的活,一定是热烈而精彩! 作者:又耳 公众号:又耳夜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c0300529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