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清理积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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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清理积案实施方案

1、摸清底数,对各类积案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阶段。应当说,厦门法院未执行案件的底数还比较多,任务比较重,清理压力比较大。各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最高法院确定的五类重点案件(即①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②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③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④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⑤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尽快对各类积案进行梳理排1查。在摸清底数和案件分类的情况下,逐案进行登记造表,并于210日前将表格报执行三庭。

2、落实措施,抓紧对各类积案的集中清理阶段。本阶段自212日起至6月底结束。各庭、队对清理出的未执行案件,要逐案研究执行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措施,限期结案。集中清理活动中,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要坚决强制执行,必要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有干预的案件,要通过报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加以解决,确保达到最高法院提出的“三个目标”(即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通过清理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3、总结检查阶段。各庭、队于620日前要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自查,并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书面形式报活动办公室汇总,活动办公室写出全院的活动报告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法院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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