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带教老师资质条件 一、带教老师资格需持有护士执业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在专科工作1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二、按带教计划对带教学生进行实施,评价、检查掌握情况。进行专科知识培训。按实习计划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并记录在实习手册上。认真完成临床学生考核和鉴定。 三、带教老师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院有关规定,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四、带教老师应热爱本职工作,要有“四心--责任心、爱心、耐心、细心”,身心健康。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带教,严格要求。带教时做到放手不放眼,学生在学习期间出现的护理差错或医疗纠纷,带教老师应负主要责任。 五、带教老师要把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技术传授给学生。 六、临床实习学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对学生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带教老师,提出批评,并取消其带教资格。 七、带教老师每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的理论、技能考试必须合格达标。 八、注明:具有带教能力,但不符合上述条件,可由科室护士长提名书面申报护理部审批,方可带教,列入带教老师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25ff947d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