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证明书 编号:XXXX年 XXX号签发日期:XXXX年 XX月 XXX 日 XXXXXXXXXXXXXXXXXXX 因xxxxxxxxxxxxXX标(编号XXXXXXXXXX招投标活动,委托我行对其资信 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xxxxxxxxxxxxX限公司在我行开立有结算帐户。自 XXXX年 XXX月 XXXX 日开始到XXXX年 XXX月 XXX日止,XXXXXXXX公司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 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 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 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 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 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 xxxxxxxxxxxXX行 (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fefeee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