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列车热轴应急处置预案(自2015年8日1日起实施) 1.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当车辆乘务员得到轴温报警装置、TCDS报警及THDS预报强热的信息时,须立即查看报警轴温数据,并迅速赶到报警车厢观察轴温变化。 2.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3.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90℃(绝对温度)时,经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或THDS首次预报激热时,应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对列车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4.列车监控运行期间,当热轴车辆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当达到90℃(绝对温度)或THDS预报激热时,车辆乘务员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停车后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 旅客列车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有关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120km/h 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 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旅客列车在局管内各线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而关门1辆时,在≤20‰的下坡道区段,一律按(铁总运〔2015〕131号)文件要求执行,旅客列车发生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时,车辆乘务员须向机车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具体格式及填记要求见附件。列车中途更换机车时,车辆乘务员应重新填写并向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双方交接《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 2.在>20‰的下坡道区段,旅客列车按LKJ基础数据速度值运行。 旅客列车热轴应急处置预案(自2015年8日1日起实施) 1.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当车辆乘务员得到轴温报警装置、TCDS报警及THDS预报强热的信息时,须立即查看报警轴温数据,并迅速赶到报警车厢观察轴温变化。 2.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3.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90℃(绝对温度)时,经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或THDS首次预报激热时,应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对列车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4.列车监控运行期间,当热轴车辆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当达到90℃(绝对温度)或THDS预报激热时,车辆乘务员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停车后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 旅客列车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有关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120km/h 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 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旅客列车在局管内各线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而关门1辆时,在≤20‰的下坡道区段,一律按(铁总运〔2015〕131号)文件要求执行,旅客列车发生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时,车辆乘务员须向机车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具体格式及填记要求见附件。列车中途更换机车时,车辆乘务员应重新填写并向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双方交接《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 2.在>20‰的下坡道区段,旅客列车按LKJ基础数据速度值运行。 旅客列车热轴应急处置预案(自2015年8日1日起实施) 1.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当车辆乘务员得到轴温报警装置、TCDS报警及THDS预报强热的信息时,须立即查看报警轴温数据,并迅速赶到报警车厢观察轴温变化。 2.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3.当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首次达到90℃(绝对温度)时,经车辆乘务员确认非误报后,或THDS首次预报激热时,应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 停车后,车辆乘务员须用便携式测温仪检查热轴车辆全车轴箱温度,当轴箱温度达到90℃(绝对温度)或超过外温加60℃时,对列车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未达到上述温度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继续监控运行。 4.列车监控运行期间,当热轴车辆轴温报警装置显示的轴温达到外温加60℃,但未达到90℃(绝对温度)时,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6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当达到90℃(绝对温度)或THDS预报激热时,车辆乘务员通知机车司机立即采用常用制动停车,停车后采取自然凉轴措施,待全车轴箱温度低于外温加45℃后,通知机车司机列车限速30km/h运行至就近前方站停车,进行甩车处理。 旅客列车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有关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120km/h 速度等级及编组小于 8辆的140km/h、160km/h速度等级旅客列车在局管内各线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遇自动制动机故障而关门1辆时,在≤20‰的下坡道区段,一律按(铁总运〔2015〕131号)文件要求执行,旅客列车发生制动故障关门限速时,车辆乘务员须向机车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具体格式及填记要求见附件。列车中途更换机车时,车辆乘务员应重新填写并向司机递交《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双方交接《旅客列车制动关门限速证明书》。 2.在>20‰的下坡道区段,旅客列车按LKJ基础数据速度值运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722adc650e52ea551898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