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 东莞市桥头镇总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内容规定。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民主管理体制,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广大职工申请建立工会的愿望,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企业职工要求,行政研究同意,决定申请建立 工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 企业工会名称(性质):外资独资 二、 企业职工总数:100人(其中农民工 95人、女职工 60 人) 三、 企业地址:东莞市桥头镇山和村江贝湖工业区 联系电话:81026383 四、 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500元以上 五、 企业工会筹备组由黄娟芳、陈秀碧 、赖菁、温文胜、彭二领、5位同志组成, 温文胜同志任组长,负责建会中的各项筹备工作。 六、 企业工会筹建,按建会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发展会员、组织选举等工作,并将企业工会选举结果报告报区总工会批复。 七、待总工会下达批复后,选择适当时间召开工会成立大会。 当否,请批复。 申请单位: 工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bd92d86f1aff00bed51e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