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会计法》,严肃财务纪律,规范会计行为,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站内各项经费要本着勤俭办事原则,力求收支平衡。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按现行财务制度执行。 二、日常经费开支审批流程: (一)日常办公用品购置费。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经办。大宗办公用品由相关部门报经站长审批后,交由办公室按政府规定办理,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采购后分发。报销时附件要提供申请报告、清单,经财务审核,站长审批后报销. (二)招待费 1、公务接待由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通知单经站长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外省市、县系统内来我站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一律不招待香烟、中午不饮酒。本县来我站从事公务活动的有关人员招待标准按照县政府规定执行。 2、招待费原则上实行月结月清,报销时需持公务接待通知单、发票、菜单和公务接待呈批单四单合一。公务接待呈批单由经办人填写各项内容并签名后,由办公室审核并由站长审批,发票需有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后站长审批后报销.不按县政府公务执行管理规定执行一律不予报销。 (三)培训及差旅费。因公出差或公务需要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经站长同意在通知上审批后到财务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在一星期内要及时报账,财务室按上级相关规定审核、站长审批后报销。 (四)车辆费用 1、汽车加油按县有关规定,一车一卡,公里数由办公室进行核查,并计算出每次百公里油耗。 2、汽车修理、购置车内用品实行先报后修制度,经办人填写“修理申请单”经站长签字审批后由办公室定点办理。报账时必须附经办人签字的修理申请单、清单,经财务审核站长审批后报销. 3、车辆出滁州市范围以外,需经站长同意由办公室填发派车单,详细填写目的地与时间,过道费报销时需附派车单,并与之相符. (五)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必须书面报告,由站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三、重大“三公”支出和重要财务收支坚持集体决策,并报建设局批准. 四、每月财务收支情况于次月10日前由财务室向站长汇报并报送财务报表。 五、建立会计档案.会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档案。档案的借阅、交接、存放、销毁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六、公款不得私借,严禁私设小金库。 2014年10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05c4c732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