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借款申用书 编号:青岛银( )个授循借字( )第( )号 —( )号 Ver.2017-3 借款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青岛银( )个授循借字( )第( )号《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本次申请用款如下: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 个月。 3、借款用途: 。 4、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借款如获批准,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你行将借款发放入本人在你行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 )内。 借 如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及你行要求,该借款适用受托支付方式,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 你行直接将借款资金通过本人账户支付给如下支付明细表的收款人。 款 如借款用于本人所经营企业法人使用的,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你行将借款资金先由本人账户划转至该企业法人(全称) 在你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内,再通过该企业法人账户支付给如下支付明细表的收支付明细表 收款人 填 写 开户银行 账号 支付金额 用途 人 款人。 本人授权贵行凭本“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借款申用书”直接从本人账户支付上述借款资金,无需出示银行卡、存折、支付密码、支票、支付凭证等。本人了解并自愿承担将借款资金支付到上述账户相关的所有风险。因款项支付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从本人账户扣除。以上授权与承诺不可撤销和变更。 借款人(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经审核,借款人的个人循环借款本金最高额度为 元整,当前可用额度为 元整,循环借款期限截止到 年 月 日,借款人的申请符合借款发放条件,同意为借款人提供借款。经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确定借款基本条件如下: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银2、借款期限: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行填期限、起止日期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借款申用书》写 的组成部分。 3、借款用途: 。 4、初始借款利率: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计息。 5、借款利率的调整周期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 5.1 借款期间执行第4条约定的初始借款利率固定不变。 5.2 已适用借款利率执行满 (大写)个月后,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同期限档次 贷款基准利率和第4条约定的初始借款利率浮动比例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上述月份数为 借款利率的调整周期。 5.3 借款发放后 (大写)个月内执行第4条约定的初始借款利率固定不变,上述月银 份数为固定借款利率期限。其后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和4条约定 的初始借款利率浮动比例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利率调整周期为 (大写)个月。 自固定借款利率期限(如有)及每个借款利率调整周期结束后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 日起,执行新的借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日与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 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执行新的借款利率。无对应日的,该周期首月最后一日 视为对应日。 行 6、借款支付方式: 。 7、还款 7.1借款人按下列 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7.1.1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6.1.2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7.1.3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6.1.4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7.1.5 其他还款方式: 。 填 7.2 按月偿还借款本息/利息的,借款人应自借款发放后次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日按下 列 确定: 写 7.2.1 每月 日。 7.2.2 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 如某一期还款日没有相应日的,则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经办人(签字):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在本《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借款申用书》“银行填写”栏的填写内容,并承诺按照以上约定及已签订的《个人授信合同》/《个人最高额担保授信合同》、《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履行义务。 借款人(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我公司授权贵行凭本“个人授信循环借款合同借款申用书”直接从我公司账户将上述借款资金支付给指定收款人,无需出示支付密码、支票、支付凭证等。我公司了解并自愿承担将借款资金支付到上述账户相关的所有风险。因款项支付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从我公司账户扣除。以上授权与承诺不可撤销和变更。 公司(公章): 公司预留印鉴: 年 月 日 借款人确认及承诺 经营企业法人确认及承诺 贷款银行放款岗意见: 放款岗(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566cb9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