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安全教育 4月5日就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放假三天。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节日,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间注意安全并做好以下几点: 1、请广大学生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经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激励后辈向他们学习,努力去做好更多有意义的事。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 2、同学们可利用这次清明节祭祀活动,走进广阔大自然,亲切拥抱大自然,去仔细观察、一定会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去用心感受阳光的温暖、清风拂面、溪水的歌唱、花草的芬芳,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发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3、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4、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注意防止因风大刮走燃烧的物品引起火灾。 5、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6、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7、如果有森林失火,请同学们不要盲目参加救火行动,因为你们自救能力不强,很容易出现伤亡事故,这样就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不能盲目参与救火。发现失火要尽快在大人指引下远离火场,并及时报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e348f5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