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儿女共沾巾中儿女的札记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脍炙人口,但对“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一句中的“儿女”一词,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很多种理解,如有人将此句释为“不要像一般的多情少年男女那样在分手岔道上哭泣”,用“少年男女”来解释“儿女”。马茂元《唐诗选》:“儿女,犹言男女。”金性尧《唐诗三百首新注》:“效儿女之情而流泪。儿女,指青年男女。”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释为:“像青年男女一样别泪沾巾。”也有将之释为妇女儿童的,葛兆光《唐诗选注》:“像妇女儿童一样哭哭啼啼。”以上马、金、葛三位的注本均为一时名作,读者众多,朱先生主编的是大学教材,应用至今,影响深远,但是,不得不说,这几种解释均与“儿女共沾巾”的原意略有出入。 一、从史籍中所见“儿女”词义演变 以上十三部史籍中,“儿女”和“儿女子”两词共出现四十处,其中“儿女子”出现十二处,集中于《史记》、《汉书》,后世史籍之语均是沿袭汉人旧语,可见“儿女子”一词是汉代的常用语。《史记·高祖本纪》“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也。”吕公想把吕雉嫁给刘邦,吕媪不同意,并无他人参与。《史记·淮阴侯列传》“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韩信为吕后萧何合谋所斩,也与稚子无关,吕媪与吕后在故事中均非青年女子,两处的“儿女子”只是指吕媪和吕后,而且都是轻视或者谩骂的口吻。可见,汉代“儿女子”一词应为偏义复词,就是指女子,儿只是对女子一词的修饰,并无实际意义。《汉书·王莽传》“其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琅当其颈”可以进一步证明这一点,男子易跑故囚于车上,“儿女子”即女人逃跑的可能性小,则可被锁步行,此处男女对举的意思十分显豁。 古人于此有明确的论断,唐颜师古注《汉书·窦田灌韩传》注“乃效女曹儿呫嗫耳语”中“儿女”一词说:“曹,辈也,犹言儿女辈。”唐司马贞《史记索引》给《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乃效女儿呫嗫耳语”句的注释也说:“女儿犹云儿女也。”可见唐代学者对此义把握得十分准确。 后来,“儿女子”又移作对男子做妇人之态的批评。有大志者经常批评那些在生死之际忍不住悲痛哭泣而不问大事的人为妇人之态。如《后汉书·来歙传》来歙遇刺临终时就批评盖延:“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涕泣乎!”《晋书·孔坦传》也记孔坦临终时,“慨然曰:‘大丈夫将终不问安国宁家之术,乃作儿女子相问邪!’”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cebfcb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