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社会内容的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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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社会内容的编纂

梅森

【期刊名称】《沧桑》 【年(),期】2011(000)003

【摘 要】社会内容是地方志书需要记述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方志界对社会志有许多论述。本文认为,共同的探讨首先要有共同的前提,所以对研究中出现的"社会志"、"社会部类""、社会内容"需要统一予以界定,否则必然众说纷纭。"社会"概念有广狭之分,地方志书有省级志书、地市级志书、县级志书,大篇体、中篇体、小篇体之别。方志编纂学作为独立方志学科的组成,有自己的结构体系。社会内容在地方志书中,不可能也不应该按照社会学研究的框架去谋篇布局。实际上,会内容在地方志书中的分散记述,或小集中大分散的记述,体现的是地方志书对自然、社会必须全面(而不是单项社会部分)记述的特征,是从全志出发,整体上反映各方面的社会内容。本文具体列示了社会内容在志书各门类的分布。文章结论是:社会内容的记述要从对社会内容时代特征的研究入手,地方志书要站在社会层面、社会发展变化的高度记"百业",从而从全志的整体上全面记述社会内容。对地方志书社会内容编纂正确的研究应该是,确定基本的符合时代、地情特征的框架后,要从社会变化看时代特征,从时代特征研究社会内容,从社会内容研究其在全书的布局,再对具体布局的社会内容站在整个社会层面去进行记述。不正确的研究方法是先形式再内容,先下载社会学的学科分类框架,然后让方志编纂"削足适履",让全志按照社会学的分类去编写。地方志要建立自己的学科,就必须有自己的体系,包括志书编纂体系。所以,我们的研究一定要立足编纂实践,不应该是他学科体系的机械移植。 【总页数】6(P28-32,63)


【作 者】梅森

【作者单位】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G23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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