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之”的常见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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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之”的常见用法

“之”是文言文中一个重要的虚词,用法复杂。在此本文对“之”字的用法作简要的归纳。

一、用作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人称代词,可译为“我”“我们”

如:“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代“我” 2.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他们)“她(她们) 如:“遂使之行成于吴。《勾践灭吴》)之:代大夫文种。 3.近指代词,可译为“这”

如:“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之:这样的。 4.代事。

如:“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阙秦以利晋”这件事。

5.代物。

如:“虽有槁暴,不复挺者,使之然也。《劝学》)之:代木。 6.代军队。

如:“子犯请击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秦军。 二、结构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宾语的标志。用于宾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译为“的”,有时不译。

如:“是寡人之过也。《烛之武退秦师》)之:可译为“的”


2.宾语前置的标志。为了强调宾语,有时借助“之”把宾语从动词后提到动词的前面。

如:“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之”把动词“有”的宾语“何厌”提前到了动词前。

3.定语后置的标志。通常情况下,古代汉语中定语的位置与现代汉语中的一样,用在中心语之前,但为了强调定语有时将定语放在中心语之后,有时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用“之”连接。翻译时应将后置了的定语调整到中心语之前。“之”有联系的定语后置格式有两种。

①“中心语+之+定语”的格式。

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利”“强”分别作中心语“爪牙”“筋骨”的定语。

②“中心语+之+后置定语+者”的格式。

如:“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马说》“千里”“马”的定语。

4.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第二个“之”“得”的意思。

5.用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可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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