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的成语故事 南山可移这个成语出自《旧唐书·李元纮传》。 唐时,有个名叫李元纮的人,在雍州郡当“司户参军”,雍州郡当时设在首都长安一带,“司户参军”是州署中掌管户籍和审理民事纠纷的官员。据说李无纮为人正直,处理案件也很公正。 据{旧唐书·李元纮传》载,有一次,他审理一个案件,某寺院的一个和尚,控告有人强抢他的石磨。原来被告躭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太平公主《这位公主,名为“太平”,其实是个祸患,仗着朝廷势力,常常胡作非为,侵人田地,夺人财物,谁也不敢对抗。这回又看中了寺院的石磨,想据为己有;和尚不肯,就告到州里来了。李元纮把案情査问明白,当即判令太平公主将石磨归还原主。 这个判决,和尚当然很满意,可是李元纮的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知道以后,却急得不得了,马上赶去找李元纮,说道:“你不知道强占石磨的是太平公主吗?咱们怎敢得罪于她,你还不快些把判决书改一改!”李元紘提起笔来,在原判后面,写上了八个大字:“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南山,是长安城南的一座大山。李元紘的意思是说:这判决比南山还要坚决,绝对不能动摇。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0751b0df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