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伦理规范 1.护士的基本责任 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护理是全球性服务。 2.护士的本质 2.1尊重人权,其中包括生存的权利,拥有尊重的权利以及被尊重的权利。 2.2护理照顾不局限于年龄、肤色、宗教、文化、残障或疾患、性别、国籍、政治种族或社会地位。 2.3护士向个人、家庭及社区提供健康服务,并与相关团体互相协作。 3.国际护士协会的规范 3.1护士与民众 3.1.1护士之基本责任是照顾那些需要照顾的民众。 3.1.2护士在提供护理时,要尊重个人、家庭和社会之人权、价值观、风俗习惯及信仰。 3.1.3护士确保民众对护理服务及相关治疗获得充分的知情同意。 3.1.4护士要恪守民众的个人资料,共用资料时必须做出判断。 3.1.5护士与社会大众共同分担责任,发起支持满足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健康及社会需求的行动。 3.1.6护士要担负起维持及保护自然环境免受耗竭、污染、恶化和破坏的责任。 3.2护士与实践 3.2.1执行护理业务是护士之个人职责,同时要通过不断学习以维持专业的能力。 3.2.2护士要保持个人健康的标准,护理工作才不受影响。 3.2.3护士在接受或授权责任时,应依个人之能力作为判断。 3.2.4护士时刻保持能反映良好专业形象及公信力的个人素质。 3.2.5护士在应用先进科技提供护理的同时要确保民众的安全、尊严及权利。 3.3护士与专业 3.3.1在决定及达成临床护理实践、护理管理、科研和教育之公认标准中,护士担当主要角色。 3.3.2护士要主动地建立一个以科研基础为核心的专业知识。 3.3.3护士通过专业团体,参与建立及维持护理专业中平等之社会与经济方面的工作条件。 3.4护士与合作伙伴 3.4.1护士与护理界及其他界别的合作伙伴应保持合作关系。 3.4.2当其他护理人员或合作伙伴进行危及病人之护理时,护士要采取适当行动保护病人。 4.相关名词解释 4.1合作关系:一个以学术及互惠行动为基础的专业关系,而这些行为是为了达到某些目标的。 4.2合作伙伴:其他护士及与卫生或非卫生有关之从业人员和专业人士。 4.3护士奉献社会:护士作为卫生专业人士和公民,发动并支持适当行动以满足卫生及社会大众之需要。 4.4个人健康:精神、身体、社会、灵性均完好之护士。 4.5个人资料:在专业性接触的过程中个人或家庭所取得之隐私。若公开后可触犯隐私权,造成不便、尴尬或对个人及家庭之损害。 4.6相关群体:一些提供服务并为着理想目标而努力的人,包括其他护士、卫生护理工作者及其他专业人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1fe6d8bf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