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指南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可以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服务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三、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争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参与。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免费检查,按同等标准结算费用。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服务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为试点单位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和《湖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三)知情同意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自觉性,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属地服务原则。流动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1dc4c11a37f111f1855b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