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1 设备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2 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设备人员和生产人员提出方案,报生产中心批准。 3 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1)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 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3) 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4) 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4 设备更新工作应在上级的领导下,由生产部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设备人员为主,生产车间、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上级批准后,由设备人员负责实施。 注: 本标准由设备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7f3799ad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