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甲方: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杨明成(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县“两违"治理指挥部决定,现拟对位于人民路中段34号原轻工协会大门内的一处60平方米二楼部分搭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经济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两违”治理拆除相关规定,为了使该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对拆除相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拆除范围 本次拆除范围仅限位于二楼60平米的违法搭建建筑。(拆除及清运垃圾共需费用14000元,安全拆除后,由乙方将该场地清扫干净,待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二、拆除方式 1.甲方在拆除前应制定拆除工作预案,分工协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拆除时保证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在作业地要划定警戒线,拉警戒绳,杜绝闲杂人员围观,防止违章建筑业主到现场闹事和围观人员起哄,做好现场控制。 2。乙方必须有拆除建筑物经验的工作人员入场施工,自带设备入场施工,并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指挥作业。 3。为防止将一楼有产权的部分损坏,乙方需自带橡胶轮胎多只及竹夹板铺垫隔离,确保砖块不直接落入地面。 4。乙方将房屋拆除后,必须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随意倾倒,如发现就近堆放的要责令转运走,并按规定处罚。 5。乙方在拆除作业中,要自上而下逐级拆除,严禁从1 墙脚处掏洞放墙,违者发生的各项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导致乙方到现场不能正常作业,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误工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次日必须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不能入场,将取消其作业资格(下雨顺延)。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属专项约定,不适用其他地方,本次拆除作业完成后即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留一份,“两违”办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7年3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31bdfa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