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通知单管理制度 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 二〇一八年 通知单管理制度 一、通知单的发放要求 1、建立完整的通知单的发放台帐,应有施工地点、日期,检查、审核人员签字及草图; 2、 巷道开工通知单应提前三天发送到相关科队; 3、贯通及停工通知单应提前50m发送到相关科队、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4、各项通知单的发放要有发放人、矿科领导、相关部门、接收科队等的签发、签收及日期。 5、开工时地测科必须提前一班在开工地点测量出开口方位; 6、开工通知单必须详细说明巷道的具体位置及巷道规格。 7、停工、贯通通知单必须必须表明停工的具体地点、预计日期、班次、及剩余长度等。 二、巷道开口制度: 1、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必须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设计、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2、地测科门要及时给施工科队、调度室、通风科下发巷道开口通知单。 3、掘进工作面开口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位置、方位、层位、断面尺寸和支护方式施工。 4、巷道开口,地测部门必须给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严禁无线施工。 5、巷道开口时,施工区队正副队长、安全员要现场跟班指挥生产。 三、巷道贯通制度: 1、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前(50m)地测部门必须向主管矿领导、调度室发送贯通通知书。 2、巷道临近贯通前,在贯通地点设栅栏注意风筒、电缆、管线的保护,技术科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级领导批复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并严格按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巷道贯通前地测科必须进行导线闭合测量,确定距离、高差、方位等参数,确保巷道贯通的精度。 4、通风部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必须准备材料,做好相应的风流调整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5c5926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