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_初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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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本文是关于初二散文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感谢您的阅读! 清风与茶,故事与酒,我全都有。

很多人觉得吧,十几岁的年纪根本不能懂爱,但是,十几岁的爱却是最纯粹最美好的,这时的喜欢不起于颜值,不源于背景,不折于物质,不败于现实。 小时候喜欢过一个男孩,他是转校生。我们本没多少交集,可那时的我偏偏文静得慌,他又闹腾得很,班主任说着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便将我与他调成同桌。我忙着听课,他上课找我聊天我也只应付几句。这样,安然过了四年级。不知是巧合还是别有用心,五年级的我们仍然是同桌,那时有些自大。自从有几节课不听作业质量不下降后,我便开始与他上课说话。总感觉我们有聊不完的话题,总感觉我们有着无言的默契。我有一种希望他能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感觉,以为这是对朋友的依赖。不知不觉中,悄然到了六年级,结果又是同桌,我的心境有了微妙的变化:世界之大,这是缘分还是天意?每次看见他和其他女生玩得太亲近,我会莫名的不舒服,上课说话也从他找我演变成了我找他,再后来,我迟钝地意识到我对他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界线。没错,我爱上了这个男孩。慢地,我发现他的脸真的是精品。扑眨扑眨的挑花眼融人心化,修长而浓烈的柳眉,挺立的鼻子和唇峰明显,朱丹凸起的嘴唇,这些,都收纳在他小小的瓜子脸上。他很聪明,有天赋的那种。他很有担当,做了一定会认。他很护短,他的兄弟朋友一定护着不让动。而这些,我竟发现得那么迟。表白后,他开始躲我,闹得最后我只能说是个玩笑,即使后来还是没能收场。

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那是个很美,笑起来很可爱很纯真的女孩子。既然如此,我选择不打扰,然而我并不能遗忘。他却又来找我,和我聊天,聊那个女孩。我看得出来,他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却又不能让我再对他心存感情。我失去了他,也许这是我的命。

归是我男颜,对于他,我只能说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一个人。归深爱着一个女孩,她不温柔不蛮横,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对于归来说,她是最好。归为了那个女孩放弃了一所学校。本来,他可以和我一起上那所学校——为了前途。归说他不后悔,若能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他愿意放弃的不仅仅是一所学校。有次归叫我去KTV,激动地说他要表白。我去了心情却很糟,哪位成年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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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的KTV?烟酒玫瑰,灯光烈乐,还有里面的人,闯社会的,打工的,自以为了不起的,都有几个,这什么排场?我的话不直接冲走就算好的了,那个女孩和我关系挺好的,她那么自洁,怎么可能答应?归以前不会这样的,那次,归真的让我很失望,之后我与他聊天,让他专心学业,不要去搞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上次一起出去玩时,发现以前那个阳光干净的归终于又回来了。前段日子,他给我看了他的手机键盘图片,是那个女孩穿着背带裙站在花地里的背影,很美。 其实,追归的人也不少。归情智双高,热爱篮球和电竞,偶尔搞搞文艺,成绩挺好挺优秀,生活随意却有序,浪荡不羁有些痞子气但很专一。这样的男孩对于十几岁的女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归说,他永远不会后悔爱那个女孩,他说若能得到她是他的幸运,一定会珍惜,若失去她,那就是他的命,不会感慨。归,我希望你能和那个女孩在一起,写满属于你们的笔记。 敬往事一杯酒,我不爱了也不再回头。 沏岁月一盏茶,他还爱着,请让他伴她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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