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高度统一状态。其中,生产发展是生活富裕的基础和前提,生活富裕是生产发展的动因和目标,生态良好是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保证和条件。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的同一体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果不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统一,即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更重要的是,如果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还会由此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整个社会将不能达到和谐状态。比如,环境污染,是人对自然的一种行为,而再深入分析,就是一部分人产生的污染,被整个社会承受,这就是追求利益的阶层与承受代价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反映了人与人的关系。所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倡导三种态度 一是尊重自然的伦理态度。在现代社会,对自然的关心和尊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人类对自然的伤害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伤害,对自然的不尊重实际上就是对人类自己的不尊重。现在已经不是人类应不应该尊重自然的问题,而是人类实际上能不能够不尊重自然或是否还可以选择不尊重自然的问题。人类既然不想伤害自己,就只能选择尊重自然,选择不伤害自然。 二是遵循自然规律的理性态度。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性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必须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事实上,现存的环境问题往往是我们对自然无知或知之甚少的结果,它的最终解决需要我们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去发现和掌握自然规律,信守自然法则,从自然界中学习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三是保护自然的实践态度。在经济建设中,征服改造自然是必要的。但在征服改造自然过程中,又往往会破坏生态环境,这就需要保护自然。征服改造和保护自然都是发展生产力,具有统一性,当然,矛盾还是有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起来。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协调四个关系 一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发展经济、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决不能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而应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及时修复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严格防范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二是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是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是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必须从精神文明建设着手,弘扬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提高人们的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建设生态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以资源节约型、科技先导型、质量效益型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文明发展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是当代发展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模式,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既保证当代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为子孙后代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我们应当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积极地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自觉地调整自身的行为,力求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通过相互依赖、互惠互补,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既改造自然,又不破坏自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目标,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创立一个完全新式的人类文明,一个可以永续发展的文明社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7567136edb6f1aff001f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