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低值耗材等均在本制度范围内。 第三条 境外购物直接支付的费用报销和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收购。 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规定 第五条 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度。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原料粮食,仓库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和包装材料,物流部负责采购维修备件、物流材料和办公用品。在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指定专人采购特殊材料。 第六条 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的变化,保证质量合格、价格低廉、供应及时。 第七条 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材料采购原则上应与供方签订合同,明确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交货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 实行比价采购制度,对采购材料实行三家供应商的比价采购,保证采购材料的低价、优质。建议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制。 第九条 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买方应对所购货物的质量负完全责任。因玩忽职守采购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员应当承担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接受回扣。如收到返利,一经核实,除全额返利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三章 发票录入和支付程序 第十条 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生粮入厂后,由称量室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并将入库信息输入计算机。 2、辅料和包装材料由仓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表一式三份,提交客户一份办理发票入库手续。 3、五金器具和维修备件由五金仓库保管入库。 4、采购代理人应当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分录表,详细填写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金额、供应商等内容。操作步骤如下: 经办人填写发票登记表,保管人根据收据签字确认部门经理的审核。会计审查发票的有效性。总经理签字批准进入财务账户作为未来付款的基础。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实行入境后付款制度。特殊情况下,需要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分发票录入和签批付款两条线进行管理。具体程序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c982efd2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