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蚂蚁借呗德邦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布日期】2019.10.31 • 【文 号】 • 【施行日期】2019.10.31 •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为“蚂蚁借呗德邦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9年11月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蚂蚁借呗德邦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蚂蚁借呗第四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蚂蚁借呗第四期”的转让业务。 二、“蚂蚁借呗第四期”设立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深借呗4A”,证券代码为“138017”,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深借呗4B”,证券代码为“138018”,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深借呗4C”,证券代码为“138019”,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获取剩余收益。 三、“深借呗4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深借呗4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深借呗4C”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蚂蚁借呗第四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蚂蚁借呗第四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0a84d314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