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由前期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后期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 采煤,劳务包工项目:甲方前期出资 万元,后期从 年 月 日以后由乙方出资 万元。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公共资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第四条 双方合作所得工程利润扣除双方出资和日常工作开支外为净利润,甲乙双方各50%。 第五条 结算工程款项,需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签字确认才能向总承包方结算工程款(若够结算工程款时有双方不能同时在场,需一方电话里同意委托)。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煤矿的合作共始共终,除非一方自愿退股。 1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到甲乙双方与小河沟煤矿采煤总承包方(龚上武)的合作终止为止。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资金共管 同煤矿结算的资金,打入双方共同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协议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双方可再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427ec0a1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