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为60学时,其中: (一) 专业知识课程学时不少于40学时,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工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二) 专业实务课程学时不少于10学时,包括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三) 专业技术课程学时不少于10学时,包括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二、学习方式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 参加报名由省级行政部门或者省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学习班或者培训课程; (二) 参加由专业学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或者课程; (三) 参加由企业或者单位组织的内部培训或者学习班; (四) 自主学习,参加省级行政部门或者省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自主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学习周期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周期为三年,学习周期开始的时间为二级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后次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学习周期的最后一天。 四、考核方式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 - 1 - 课程的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以及学时证明等材料需提交省级行政部门或者省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取得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未参加或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参加考试。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750805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