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 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汇报关系:直接接受主管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领导,向其汇报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保证各项收支业务的合法性。 2、负责全院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院规定执行。 3、负责对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核,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整理,并将会计资料装订入档。 4、负责总账、明细账的登记与核对工作,定期编制并及时送达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做到帐证、帐实相符。 5、负责组织本院财务分析,按月编制有关收支情况报表,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反馈分析结果。 6、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注意会计资料的保密性,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提供会计资料。 7、负责协调理顺与财政局、审计局、银行、人事局等部门的业务关系。 8、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本院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和学习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9、按月编制工资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保证干警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10、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11、做好财务电算化应用及财务数据备份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 出纳员岗位工作职责 汇报关系:直接接受办公室主任领导,向其汇报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保证各项收支业务的合法性。 2、负责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3、负责记账凭证的编制及现金、银行存款的登记、结账、核对工作,保证日清月结。 4、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定期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负责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票据和空白支票,严格按照本院规定保管好财务印章及法人印章。 6、负责整理、保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调节表及有关资料,并将其归档备查。 7、负责按月发放工资,缴纳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基金,办理新增人员、退休职工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财务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本院规定的款项审批权限进行付款、报销。 9、定期向办公室主任提供有关资金账户的情况,为资金计划的制定提供帮助。 10、及时反馈银行有关信息,协调与银行的往来关系。 11、负责本院办公用品、礼品的购买、登记、保管、发放及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2、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7b65f39e314332396893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