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1.会场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振动状态; 2.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它防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3.听证会参加人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逐个按顺序发言,其他听证参加人不得随意插话; 4.听证参加人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5分钟以内,如时间允许,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听证参加人未发表完的意见,可以在会后书面补充; 5.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重复,发言内容请尽量集中在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对听证议题的意见; 6.旁听人员不可以在听证会期间发表任何言论,可以在会后书面提出意见; 7.会后请听证参加人停留,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8.请遵守会场纪律,严重扰乱会场秩序者,主持人有权将其请离会场。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7e0e41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