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 一、自我评价法 自我评价法是指教师个人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原则等一系列评价体系,对自己的道德所进行的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判断。 自我评价是教师自己对自己的道德进行评价,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既是评价的主体,又是评价的客体。教师自我评价的内在动力是教师的内心信念。所谓内心信念是指构成教师行为的内在动机而形成的思想、观点,是教师发自内心地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对社会主义教师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或道德理想的真诚信服和强烈的责任感,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定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它是教师对自身行为进行判断的主导力量,是教师个人精神生活的道德向导,对教师个人从事教育事业具有巨大的推动和调节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是提高教师职业素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教师在实施自我评价时。 需要不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一方面要求教师形成强烈的内心信念,另一方面要求教师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效地运用自我评价法,随时判断自己行为的是与非、善与恶;才能持续地受到道德情感的冲击,培养丰富、积极的道德情感,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使其职业道德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二、学生评价法 学生评价法是指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相互作用中,学生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判断的一种道德评价方式。学生评价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评价,但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评价,这是由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一方面,教师与学生是一种朝夕相处、长久共事的关系。学生对教师教书育人的态度、情感、责任心、教学艺术、道德品质、行为举止等表现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彼此平等的关系,师生在长久的共处中共同进步。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威信的形成靠的是高尚的人格、渊博的知识以及高超的教育技能和教学艺术。正是师生这种平等、民主、互爱的师生关系使得学生能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所以,学生评价法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评价方法。 三、社会评价法 社会评价法是指行为当事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如学校或其他社会方面的人员,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道德状况做出评价的方法。社会评价法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对教师的道德进行评判。社会舆论是指众人的议论和评判,它是人们用语言或文字对其所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现象、事件或行为所发表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意见。社会舆论评价的内容多样,如政治舆论、经济舆论、道德舆论等。社会舆论的方式多样,如:有组织的舆论,可以借助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还有无组织的舆论,通过自发的、无组织的形式开展。 四、加减评分法 加减评分法是根据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日常行为要求,找出一系列评语式的测评项目,对每一测评项目作一些具体规定,指明达到什么程度加多少分或减多少分,最后计算总分数以表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6b19e7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