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培育对象名单及经费发放、管理使用办法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培育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按照4000元、“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按照3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培育情况如下: 一、培育单位及经费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培育单位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传媒学院党委 会计学院党委 经济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培育类型 金额(元)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11 纺织专业第一学生党支部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000 12 自动化专业学生党支部 3000 环境工程学院 1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生党支部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3000 14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教师党支部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 服装学院基础教工党支部 管理学院 3000 15 16 3000 3000 3000 1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生党支部 会计学院 18 3000 工程造价专业学生第二党支部 现代纺织学院纺织专业学生党支部 机关党委学校办公室党支部 19 20 3000 3000 二、培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项目培育经费转拨至各二级单位自主管理使用,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购置基础设施设备、办公用品、调研费、学习资料、打印复印、固化成果建设及相关宣传经费、交通费等。各项款项支出必须合法合规,凭据齐全,手续完备,按照学校财务报账要求,项目经费支出由培育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报销。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0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89b72334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