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关于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注意事项 一、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人,用毛笔或钢笔、正楷填写。填写的字体一律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字正体。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 二、根据本文所附“学士学位证书”内页样本中注明的“编号”,按照下列说明逐项填写或盖章: 1.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学位获得者姓名的全称。 2.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学位获得者的性别。 3.用毛笔或钢笔、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出生年月,需同本人档案记载一致。 4.用毛笔或钢笔、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入学年月至毕业年月。 5.用毛笔或钢笔依次填写学位获得者就读学校以及所在系(不分系的可不填)、所学专业的全称。非学位授予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应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的名称、系、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此项填写内容和顺序是:就读学校、办学形式、所学专业、学制年限的全称。 6.用毛笔或钢笔、汉学填写学制的年限。“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无此项。 7.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即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字、医学、军事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分别填写。 8.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钢印的位置在证书的左下方:左边金线向右一公分,下边金线向上二公分。 9.盖学位授予单位全称的橡皮刻章(证书专用)。刻章应用长方形,不带框,长度为四公分,宽度可根据单位全称字数的多少确定(不宜超过一公分),字体一律用长宋,用印颜色一律用深蓝色。 10.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用毛笔签字,也可用签字用的刻章。用印颜色一律用深蓝色。代理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应在签字后注上“代”字。 11.一律按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日期填写,用毛笔或钢笔、汉字。 12.用打号机打印证书编号。由学位授予单位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三类编号。 13.用毛笔或钢笔、汉字填写学位获得者的国籍全称。此项仅限“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的填写。 三、英文或法文译文副本,参照上述说明,用黑色钢笔、英文或法文填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d49876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