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全托协议 委托方(监护人、家长):父亲 母亲 直系亲属 孩子: 受托方: 委托方(家长)和孩子经过认真考察,决定委托受托方对孩子实施全托家教培养。现将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一、委托内容:受托方负责周一至周五孩子的饮食起居、家教、幼儿园接送。具体约定如下:每周日晚上委托方将孩子送至受托方家中,周五晚上接回,期间孩子饮食起居、幼儿园接送等以全托方式交由受托方负责,在校期间由校方负责。 二、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家长)责任 1、 监护权: (1)孩子的监护人始终是委托人(家长),监护权不因全托关系而转移。 (2)孩子的父亲、母亲、直系亲属共同对孩子负责,负担孩子的一切费用。 (3)受托方仅受委托方(家长)的委托,提供有偿全托家教服务。 2、 孩子信息: (1)孩子在接受全托时,因受托方对孩子情况不了解,委托方(家长)应详细向受托方介绍有关孩子的家庭状况、健康史、体质特点、饮食习惯、学习习惯、成绩状况、行为习惯、性格特点等信息; (2)提供有效的健康状况证明及委托人(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委托人(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受托方。 (3)因上述信息不实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人(家长)负责。 3、支付全托费用: (1)费用按月逐月结清。 (2)每月全托费 元,如果由受托方接送每月另收交通费,未产生交通费的不收交通费。 (3)委托方(家长)负担孩子在校学杂费、通讯费、衣帽鞋、洗具等一切私人生活用品、学习用品。 4、孩子如有病情、伤情或与他人的矛盾不向受托方报告,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委托人(家长)负责。 (二)、受托方责任 1、全托家教服务内容: (1)安全教育,孩子在受托方学习生活时段的安全管理(在校时段由校方负责); (2)人生观与人生理想教育,孩子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的培养; (3)学习辅导; (4) 生活起居料理,提供床铺被子、餐具、家庭常规饮食; 2、教育方式: 受托方努力创设以激励为主的家庭教育氛围,对孩子的淘气、违规以说服教育为主,不得体罚孩子。 4、病情处理: 1 (1)受托方一旦发现孩子病情,应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委托人(家长),并送正规医院检查治疗,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2)家长要求在就近诊所治疗时,应以手机短信方式确认。 5、身心健康: (1)孩子因偏食、厌食、思想负担等造成的营养不良、身体瘦弱或疾病,受托方一旦发现,有责任与委托方(家长)及时联系,商量解决办法,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2)特殊营养:委托方(家长)认为孩子属于特殊体质,需要特殊营养服务的,向受托方支付特殊营养费; (3)因就读学校、社会或委托方(家长)家庭原因造成孩子身体、思想、成绩等状态不佳,受托方一旦发现,应积极与班主任联系或与委托人(家长)沟通寻求解决。 (4)因上述不佳状态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 6、饮食卫生: 因饮食质量、卫生状况差劣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托方承担责任。 7、受托方应经常将孩子生活及学习情况反馈给委托方;在委托方接回孩子的时候应主动告知需注意事项。 三、交通安全 1、如委托人(家长)要求由受托方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则由受托方负责孩子的交通安全。 2、如家长要求孩子自己乘坐公共汽车或以其他方式上学放学,则受托方不负责孩子的交通安全,但要履行安全嘱咐义务。(注明:孩子上学放学的交通方式为(2)。(1)孩子自己乘坐公车或其他方式;(2)孩子由受托方接送。) 四、其他 如有其他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五、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事项,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重大严重事情提交镇海区人民法院仲裁。 委托方: 受托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时间: 时间: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70f843c850ad02de8041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