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23年新市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2023年新市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条件 1. 具有新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户籍、居住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 2. 适龄儿童具有新市区户籍,但不符合片区学校登记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到新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一所小学登记入学。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新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 非新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如居住在新市区并具备相应条件,可到新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一所小学申请入学登记,由新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 具有新市区户籍接受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申请在新市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由其监护人向招生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新市区户籍,在新市区小学就读达到毕业年级的,继续在新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具有新市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新市区以外地区就读,需要转学到新市区初中学校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户籍、居住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新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不得跨市招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核定。非新市区户籍学生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由监护人向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优先安排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多于学校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7. 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新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8.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培训机构培训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招收已经录取的学生再次复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6cb205d7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