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 2022-2023年吉林省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 高龄补贴政策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下面我为大家细心搜集了关于2022-2022年吉林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大家! 1关键词:赡养义务 不得强行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 包括经济供给、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三方面。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给义务,供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的生活水平。对无收入或者低收入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或者按商定时间给付赡养费。”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在生 活上照料被赡养的老年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担当照料和护理的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根据老年人的意愿托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老年人无力担当费用的,赡养人应当供应照料护理所需的费用。赡养人应当敬重老年人的意愿,不得强行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在精神上给老年人以安慰,满意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合理要求,敬重、保障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 2关键词:失能老人 我省已实施护理补贴制度 新文化记者了解到,全省失能老人已超过第 1 页 共 3 页 30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7%。 《条例》其次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程度等状况赐予护理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逐步建立医疗照护保险制度。”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经实施了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还在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等地开头试点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正在构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制度保障体系。 3关键词:经济困难老人 增发补助金、赐予养老服务补贴 《条例》其次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 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适当增发补助金;对符合条件的患病老年人实施医疗救助和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赐予养老服务补贴。” 生活救助,通过掩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实施,实行“分类施保”政策,在原享受低保救助金基础上,再适当增发救助金,使老年人获得的救助金多于一般的低保对象。 医疗救助,通过参保(合)资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方式来实施。 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通过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入住机构补贴政策来实施。 4关键词:高龄老年人 具备条件的可提高津贴标准 高龄老年人通常是指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是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条例》其次十七条规定:“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详细方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鼓舞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48号]规定:“80~89周岁的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50元的生活津贴;90~99周岁的城乡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100元的生活津贴;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第 2 页 共 3 页 300元的生活津贴。”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津贴标准。目前,我省已经在全省普遍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珲春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7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大安市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珲春市、大安市、通化县等还提高了津贴标准。 老年人可享受八方面优待 《条例》规定,老年人在以下8个方面享有优待。 生活服务优待 商业、金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依据行业特点,为老年人供应优先、便利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eeb44126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