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探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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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探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第一章 绪论

1.1、选题的背景。

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2004年最高院发布《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首次正式提出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14年,中央正式把它并入司法改革范畴,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国家法治化建设、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任务。2015年之后,中央、最高院分别发布相关改革意见和完善意见,逐步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法治化架构。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努力,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从试点到示范、从更新理念到升华理论、从实践探索到制度完善,其成长之路和发展之路漫长而坎坷。当前,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到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中央对依法治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我们既要致力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又要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相信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也必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和全新的挑战。

1.2、选题的意义。

枫桥经验到建立大调解体系,再到多元化纠纷解决眉山经验,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终于初见成效,已逐步形成了中央统筹主导、司法诉讼为核心、地方协调参与的一套颇具中国特色的组织模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构建全新的、多元化的、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然成为一种重要途径和必要的保障性措施。我们用了十余年的时间进行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但在司法实践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和困境。在司法改革新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如何积极发挥现有纠纷解决的优势,如何扬长避短地丰富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对于进一步拓宽司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扭转法院垄断解纷局面、弥补司法资源短缺、激发司法新动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公正合理的法治化秩序、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有着显而易见的积极作用。

1.3、研究现状。

在我们国家,关于纠纷解决方面的研究大约兴起于上个世纪的 90 年代前后,学者们介绍的主要对象是英法美等西方国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ADR尤其突出的是对美国 ADR 介绍。直到 21 世纪,学者的研究视角才从国外转向国内,从域外转向本土,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不管是非诉讼纠纷解决亦或是视角更加开阔、广博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其研究成果都呈现出更加深入、更加细致的特点。[1]

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全面且深入。国内的学者自从把研究视角转向国内以后,关于我国本土领域内的纠纷解决研究的空窗期彻底结束,无论是学术论文还是期刊杂志,无论是教研课题还是研究着作,关于纠纷解决的概念阐述、价值分析、路径完善以及理论框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其中以号称北范南齐的人大法学教授范愉、厦大法学教授齐树洁最具有代表性,他们两人通过比较世界各国的 ADR理论及内在的运行规律,来探究其与我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和发展,在这样的理论研究背景下,我国的多元化


纠纷才得以在短时间内发展的如此迅猛。另一位比较重要的理论界大咖就是来自人大的朱景文教授和最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胡仕浩教授,他们两人一个侧重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现代西方法学并借此来指引我国的纠纷解决,另一个则善于总结中国本土境域内的纠纷解决的优秀经验,来补充和完善全球共赢共享的发展理念。

开始重视实证方面的研究。理论研究终究需要结合现实,虽然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起步较晚,但学界并未停留在理论的象牙塔内,他们走出房间,走入基层,用基层实践得到的启迪反哺理论方面的研究。清华大学教授王亚新及其研究团队曾针对农村的法律服务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大量细致严谨的调查和数据统计,直观而详实地展示了我国农村基层司法建设的基本情况,不管是研究的方式方法,还是研究的理论深度和成果,都将我国纠纷解决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2]另外,由朱景文研究团队策划的法制发展报告在实证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成绩,他们通过系统描述中央及地方近 40年来的法制发展情况,构建了一个囊括立法、司法机关、法律运行及相关法学研究等方方面面内容的大型数据库,为今后的理论分析和长期的逐年研究提供借鉴基础。

专业领域的研究得到发展。近年来,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逐渐转变了社会治理理念,开始重视并且积极组织领导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发展,包括最高院、各级人大在内是司法机关和立法部门也逐步开始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将纠纷解决研究的触角探入的更透彻、更细致、更具体。近年来,涉及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民事纠纷领域的研究可谓迅猛发展,学术界对民诉法、非诉衔接等方面的实务研究热度激增,比较有代表的有沈恒斌教授关于多元化纠纷机制的理论研究、戴建庭教授关于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的理论分析、齐树洁教授关于民事领域内的司法改革分析、左卫民教授关于和谐社会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等。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纠纷解决的试水实践和发展完善,学术界对此展开的研究工作也越加丰富越加深入越加科学我们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日益丰满、日益提高,这对于大力推进以多云化纠纷解决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改革进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促进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和谐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意义。

1.4、研究思路及方法。

本文针对所研究的方向,首先运用了规范分析研究法,通过索引期刊、查阅杂志文、互联网等渠道大量的搜集和查阅相关学术研究资料,从中归纳整理与本文研究方向相关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明晰了论文的研究方向和基本逻辑框架。其次,本文还采用了实证分析法,既有扎实的理论分析基础,又有直观具体的数据资料予以佐证和参考,一方面明确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和发展完善的正当性意义及现实的价值基础和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详细介绍了我国司法改革背景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进程、面临的困境和现存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和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685b3268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