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以市直各报名点为单位汇总考生材料 审验报名材料 公示合格,准予考生参加考试 公示不合格,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材料齐全,报名点公示 材料不合格,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材料不全,告知,补充材料 一、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均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其中:在非户籍地就读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对其中的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 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 2.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 3.非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办公地点:修武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718809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b07cd806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