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江苏省计经委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佚 名 【期刊名称】《审计与理财》 【年(卷),期】1997(000)012 【摘 要】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江苏省计经委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企业取得的资产转让收益或损失,应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计入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二)受让资产计价的处理受让方所受让的各项资产,可按该各项资产的实际受让价,计入受让... 【总页数】2页(P45-46)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2.27 【相关文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延长安徽省铁路建设附加费征收期限复函的通知 [J], ;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J], 无 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J], ; 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J], ; 5.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机械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1779a874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