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8所高校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 2011年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院校名单现已对外公布,共有48所高校,高校名称及所在省市如下所示: 2011年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的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所在省市院校名称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安徽省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南昌大学江西省 北京大学北京市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辽宁大学辽宁省 清华大学北京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山东大学山东省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 厦门大学福建省山西大学山西省 兰州大学甘肃省西北大学陕西省 暨南大学广东省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 广西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 河北大学河北省复旦大学上海市 郑州大学河南省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河南大学河南省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上海大学上海市 武汉大学湖北省四川大学四川省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南开大学天津市 湖南大学湖南省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新疆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吉林大学吉林省云南大学云南省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浙江大学浙江省 南京大学江苏省重庆大学重庆市 苏州大学江苏省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注:专业学位类别下招生单位可招生领域以及是否招生以招生单位的专业目录为准。 相关介绍: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目前,已设置了38类专业硕士学位(详细介绍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专业学位”版块)。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5月份启动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除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军事硕士不在此次审批范围内,其余35类硕士专业学位均有新增学位授权点,其中的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应用心理、警务、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林业、药学、中药学、护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18种硕士专业学位为我国新增专业学位类别,也是首次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新闻与传播事业发展对新闻与传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简称:MJC。 三、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入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四、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着重提升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研讨、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新闻与传播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新闻与传播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新闻与传播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新闻与传播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新闻与传播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新闻与传播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与新闻与传播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a5da2158fb770bf78a55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