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他人”与“榜样”和“偶像”的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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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他人”与“榜样”和“偶像”的概念辨析 “重要他人”概念的界定 (一)概念界定不清,研究的角度不够鲜明。对于重要他人的概念界定还没有完全取得基本的一致,虽然目前基本上是从个体社会化的角度来加以界定界定,但究竟是对个体社会化的某一方面还是某些方面产生影响,这种重要他人究竟是群体还是个体还没有完全明晰,尤其是在实践角度上遭遇到与榜样和偶像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研究的角度不够鲜明,“重要他人”这一研究的视角不够突出。 进一步的研究要区分相关概念,明确研究的角度。对于学生重要他人的进一步有关研究需要明确界定这一概念,需要进行与榜样和偶像的相互区分,虽然它们在实际指涉上有着部分的重合,但它们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有着相互之间的区别,应该对之进行区分,并在区分的基础上重新界定“重要他人”这一概念,以便于以后的研究能够集中与深入。 “重要他人”最先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Mills,C.W.)提出的一个概念。他是在乔治·米德(Mead.G.H.)有关自我发展的理论上提出的。随着学科的发展,逐渐引入到教育社会学中。吴康宁认为所谓“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这是在米德的传统上,从将重要他人作为一个泛化的概念所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界定,也代表着我国教育学界对这一概念界定的基本趋向。顾明远(1992)则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加以界定,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自我发展(尤其是儿童时期)有重要影响的人和群体,即对个人智力、语言及思维方式的发展和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及价值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的父母、教师、受崇拜的人物及同辈群体等。具体到学生社会化的某些方面,也有不同的界定,作为学生发展中的重要他人,是对学生社会化主要方面的一点或某几点产生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陈群,2002)。 对重要他人分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把重要他人分为互动性重要他人和偶像性重要他人(吴康宁,1998),这也是教育学、教育社会学中传统的分类。还有一种认为重要他人包括偶像和榜样,如何小忠(2007)认为偶像和榜样都属于重要他人,称两者都是影响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倾向的重要他人。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学系的岳晓东(1999)提出一般人的偶像榜样结构,它颇似一个底大顶小的金字塔,从上到下依次是纯偶像、偶像型榜样、榜样型偶像和纯榜样,虽然他没有直接提及重要他人的概念,但是他所提到的这四个概念都属于偶像或榜样的范畴,而且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偶像型榜样和榜样型偶像是两个分别与互动性重要他人和偶像性重要他人相对的概念。由此看来,榜样和偶像是体现重要他人的核心概念。 2.1.1 重要他人 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最先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Mills,C.W.)提出的一个概念。他是在乔治·米德(Mead.G.H.)有关自我发展的理论上提出的。米德在《心灵·自我与社会》中提出“泛化他人”的概念提出的,用来阐述“自我”的形成。在米德看来“泛化他人”可以被看作角色扮演过程的普遍化,它指任何一个人,也就是所有的他人,因此,这种“泛化他人”也叫“组织化的他人”,它体现的是群体的态度,“于是我们得到一个‘他人’,他是参与同一过程的那些人的态度的组织”。 “重要他人”在教育社会学中多有论述,吴康宁认为所谓“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这是在米德的传统上,从将重要他人作为一个泛化的概念所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界定,也代表着教育学界对这一概念界定的基本趋向。顾明远则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加以界定,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自我发展(尤其是儿童时期)有重要影响的人和群体,即对个人智力、语言及思维方式的发展和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及价值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的父母、教师、受崇拜的人物及同辈群体等。 除了从有关概念的渊源上来界定外,对重要他人界定还有另外一种观点,即主客观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对个体日常的生活观察和主观的评价来加以确定。主要的依据是与个人发展的密切程度同时又得到个体的主动确认,这种确定方式会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而使确认的具体对象有所不同,但一般研究者认为:父亲、母亲、老师、同伴等是学生的重要他人。按照这种方法,在探讨学生的重要他人时,陈群认为“作为学生发展中的重要他人,是对学生社会化过程中主要方面的某一点或某几点产生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 笔者基本上赞同后一种观点。重要他人是指与个体的成长有密切的联系,对个体社会化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得到主体确认的具体的人。它的内涵包括: 1.重要他人与个体的成长有密切的联系。这种重要他人应该出现在个体的生活世界里,而且与他们发生实质性的联系,存在某种形式的互动交往,而且以密切的双向交往为主。根据这一特征,重要他人主要存在初级群体当中。 2.对个体社会化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有重大影响。社会化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是多种多样的,重要他人之所以是重要的,就在与他们在个体社会化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于他们的交往中,个体获得了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他们的态度,他们的价值观,甚至是他们的人格。 3.得到主体确认,获得主体的认同。重要他人作为影响个体社会化的影响源,只限于最终获得主体认同者,在这一点上,他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化的影响因素。 4.重要他人是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这种重要他人是具体的人,活生生的人,是能够引起主体的想象的,有具体可感形象的人,而不同与“参照群体”,但是在这种具体的重要他人人身上有“群体”的特色,正是因为有群体的特色,才能够把这种重要他人进行分类。比如说当这种重要他人具体到某一歌星,某一影星,某一体育明星时,在他们的身上就具有“明星”这一群体的特色。 准确地认识“重要他人”这一概念,有必要和“榜样”与“偶像”的概念相区别。一方面它们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取代。另一方面,它们之间有着实质性的交叉重叠。 “榜样”一词的意义和“模范”、“先进”类似,有“楷模”、“典型”的意思,指的是作为值得进行模仿和学习的先进的事例或典型,即好人好事,但一般是指人。彭怀祖、姜朝晖则认为是:“榜样是在一定历史时期经组织认定,公众舆论认可和公共传媒广泛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和人民意愿,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值得公众效仿和学习的先进典型。榜样的特征体现了人格品质的先进性;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和广泛传播的权威性。”可见,榜样自然具有了教育的意义。“榜样”所具有的特征是:主流文化倡导性;时代性;形象完美性;影响上单向度的积极性;精神的感召性等等。“重要他人”与“榜样”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获得主体的认同,“重要他人” 最终获得主体的认同,而外界树立的“榜样”并非是都能够获得主体的认同。“偶像”是指“被个体或群体所认同,并受到极度的尊敬、钦佩或者极度的欣赏、喜爱和向往的形象化的象征性人格符号。”偶像具有以下基本的特征:形象的完美性;理想性;交流的单向性;大众性;象征性等等。“重要他人”与“偶像”的重要区别在于:“重要他人”对与主体来说是一个具体的可感的形象,而不是像“偶像”那样仅仅作为抽象的符号化的象征物。 从长期观察的角度上来讲,“重要他人”与“榜样”和“偶像”在实际指向上有着部分的重叠。比如说:通常的情况下,“父亲”被看做是个体的重要他人,而且是互动性的重要他人,但也可以说“父亲”是他学习的“榜样”,甚至可以说“父亲”是他的“偶像 ”,其它如“母亲”、“同伴”、“老师”也是这样。这种情况在社会中有认同的“市场”,是社会现实生活中的需要。并且,如果把“重要他人”分成“互动性重要他人”和“偶像性重要他人”,那么 ,榜样与互动性重要人的重合度要比偶像与互动性重要他人的重合度高,而偶像与偶像性重要他人的重合度要比榜样与偶像性重要他人的重合度高。它们之间的重叠关系可以用图2-1来表示。 因此,对他们的严格区分对于此研究是不利的。具体的偶像与榜样往往被看做是重要他人当中的两类特殊的人物,他们的存在对大学生的社会化或说成长的影响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当前对于学生个体社会化的主要影响因素的众多研究,就多是从榜样教育和偶像崇拜的角度上讲,而它们在很大的程度上就属于对学生重要他人的研究。迄今关于学生个体社会化主要因素的诸多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对学生的重要他人的研究。 图2-1:“重要他人”与“榜样”和“偶像”的重叠关系 重要他人 互动性重要他人 偶像性重要他人 榜样 偶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16b8a26b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4d.html